摘要
日本的中小企业在700万个企业中占98.2%,从业人员占总数的90%。在法律上,日本对中小企业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十分具体。按《中小企业基本法》的规定,不同的行业对中小企业的界定也不同。在工业、矿业、运输业和其它产业(不包括商业和服务业),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下、职工在300人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在零售业和其它服务业,资本金在1000万日元以下、职工在50人以下为中小企业;在批发业,资本金在3000万日元以下、职工在100人以下为中小企业。此外,固定职工在20人以下(商业和服务业是5人以下)的,被称为“超小企业”。
出处
《经营与管理》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70-71,共2页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