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晚唐及第举人入幕的程序大致是"必先礼聘,而后升闻",方镇有较大的自主权,方镇将幕僚人选奏报中央仅仅是程序,除叛镇之外,中央一般都给予敕准。本文重点探讨了方镇对奏辟及第举人入幕奏报程序,及其对中央的审批程序进行了大致疏理。方镇在招聘及第举人入幕方面,因及第举人的名望、才能不同,其方式较为多样。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51-156,共6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晚唐五代科举与社会变迁"(06czs011)前期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