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让广大农民分享公共财政阳光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由于国家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多数地区农村集体组织又没有经济能力承担,在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取消后,"一事一议"便成为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主要形式并发挥着积极作用。作为一种无奈的制度选择,明显存在着制度设计不尽科学、实施成本过高、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缺陷。在现行体制下,只有合理界定国家、集体与农民兴办公益事业的事权范围,不断完善"一事一议"的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一事一议"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重要作用。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31-135,共5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批准号为07EYC06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