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中,应以普通医务人员的注意能力为标准判断行为人医疗刑事过失注意能力之有无。以医疗水准作为判断普通医务人员注意能力的具体标准。医疗水准是特定国家于特定时期内关于某疾病的临床医学水平。
出处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113-116,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Institute of Education(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医疗事故的法律分析与法律救济"(2007FFX010)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