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美国商务部的实证结果证明了数字经济的存在,在此之前,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对本国的数字经济状况进行核算。虽然我国的数字经济总量目前处于世界前列,但我国尚未对数字经济开展核算工作,这使得政策制定者缺乏相应的数据支持,国家对数字经济产业的政策也失去了针对性,从而导致我国数字经济在产业结构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文章从美国商务部的数字经济研究成果出发,针对我国实际情况设计了数字经济核算的基本框架,并且对核算工作在我国的推行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出处
《统计与决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19-21,共3页
Statistics & Dec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