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历安然(Enron)、Woldcom和Ahold等公司丑闻后,“公司治理”这个敏感的词汇变得风靡一时,并引起法学和经济学学者的广泛关注,也为各国政府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管敲响了警钟,作为政治、经济联盟的欧盟也不例外。为了实现欧盟政治经济一体化,欧盟先后推出多项指令与方案。这些指令一般都与公司的债权人或者投资者相关,很少涉及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欧盟公司法还规定欧盟内公司的投资者、债权人与消费者都应该受到同等重要的保护。
出处
《经济导刊》
CSSCI
2008年第1期32-33,共2页
Economic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