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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近的《商标法修改草稿》取消相对理由审查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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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作者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到,2007年8月的《商标法修改草稿》取消了国家商标局的相对理由审查,即对申请商标的审查只审查绝对理由,把相对理由的审查改为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异议、争议程序中的被动审查。这个修改意义重大。
作者 邱竟
出处 《中国包装》 2007年第6期83-84,共2页 China Packa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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