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政策合法化过程中引入公民参与以增强其公共性十分必要,一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合法化过程本身是一个社会各利益群体进行博弈最终达成妥协的过程,二为公民参与是弥补政府有限理性的缺陷与克服公共权力腐败的必要路径。在我国,公共政策合法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存在缺位问题。鉴如此,有必要为公民参与公共决策提供机会。我国目前已拥有逐渐提高的国民素质、良好的法制基础和逐步完善的民主机制等诸多有利于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合法化过程的可行性条件。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54-5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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