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我国现阶段国情为背景,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在论述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基础上分析了现阶段我国政府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主体职责。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9期52-55,共4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基金
江苏省高校哲学与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公共事业管理的中国本土化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5SJD63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