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改进,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与委托代理理论相关的激励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国有银行发展的重要因素。以往的论文主要论述了激励机制不足产生的代理人与委托人利益的偏差,提出增加显性收入。文章在这些国有银行高级管理人员是经济人的假设下,分析了他们乐意接受明显偏低的显性报酬(股权收入,年薪等)而不另谋高就的经济原因,发现他们可以通过“内部人控制”所带来的控制权来使自己获得更多的隐性或灰色收入,由此提出在改善激励机制增加显性收入的同时,降低通过控制权所带来的隐性或灰色收入,并结合国内外经验提出政策建议。
出处
《经济师》
2006年第12期253-254,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