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法律赋予其权利特殊性来看,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是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公开性、可复制性、精神财产性是知识产权的经济特征。普通高校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秘密、校名校誉等知识产权既具有法律意义,又具有经济价值。高校知识产权在实践过程中,应从知识产权评估转化机制、成果的二次开发及创新成果的产业化、知识产权成果的经营、强化知识产权的管理、建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途径实现其知识产权经济价值。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2007年第8期164-166,共3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北省人文社科研究青年项目"高校科技与经济对接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成果之一
项目编号:2004q3
湖北省重点科技项目"加速湖北普通高校科技发展的理论分析和对策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03AA401B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