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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分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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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萌芽于建国初期,至70年代末已覆盖全国90%的行政村。进入80年代,随着土地承包、农村集体经济解体,合作医疗失去了资金的主要来源,其覆盖率也陡然降至5%。实践表明,只有重新建立并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才能有效保障农民健康,并将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社会问题。具体举措为:1.加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法律法规建设,使国家鼓励、支持农民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及其他医疗保障形式的政策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2.在农民承担了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之后,"工业反哺农业",国家应当成为合作医疗的投资主体,并要因地制宜,对中、西部地区的投入多于东部。3.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合理配置城乡之间的公共卫生资源,降低卫生服务成本;同时,鼓励农村贫困考生报考医学院校,由国家提供学费,以解决人才匮乏问题。4.通过宣传教育,使农民认识到缴纳合作医疗费用与乱摊派、乱收费的本质区别,增强参加合作医疗的主动性与自觉性。5.成立有农民代表参加的组织机构,建立透明、公正、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出处 《学术交流》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44-146,共3页 Academic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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