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社会学本体论、认识论和实践论相结合的视角把情感界定为“主观社会现实”。情感“主观性”的实质强调情感是个体对人生意义的追求,“库存性情感”和“场域性情感”展示了具有丰富多彩意义的个体情感的主观性。“社会事实”与“社会行动”构成了情感“社会现实性”的根本特质。将情感视为“主观社会现实”的范畴,是我们力图超越客观与主观、社会结构与能动作用二元对立的一种尝试。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95-100,共6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情感的社会学理论探视与现实研究"(立项编号05BSH027)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