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现代民主国家中的公民应享有公民权。公民权的保障不仅要靠一国宪法、法律在条文上对其加以表述和保护,尤为重要的是它还依赖国家对其实现提供各种保障机制。立法上的规定,只是一种纸上的承诺,它并不意味着公民权的自动保护。国家对公民权所提供的实现条件和保障机制,大多是以公共服务的形式作出的。因此公民权保护与公共服务有着密切的关系。
出处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07年第3期34-36,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政府行为文明与公民权保障研究"(04BZZ017)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