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6年,中央决定将宁波、深圳、青岛、大连4个计划单列市从各自所在的省中抽出来,共同对口帮扶贵州省。随后,宁波市迅速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截至2005年底,宁波市已累计在对口地区完成帮扶项目1356个,提供无偿帮扶资金21960万元,捐赠物资7846万元,有效加快了对口地区扶贫开发进程。2002年,宁波对口扶贫办主任张祖安作为“扶贫帮困模范干部”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2004年张祖安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同年宁波市作为唯一的副省级以上地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集体”称号。
出处
《中国民族》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29-30,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