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先发国家逐渐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型,国家行政权力向社会回归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显,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市场以及政府与“第三部门”的关系上。根据自由主义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的观点,国家权力是由社会让渡的,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势必要求将让渡给国家的部分权力收回。而这些需要回归社会的权力往往是通过传统的政府的行政职能来体现的,因此,通过调整政府职能范围来重塑行政权力的行使空间,是确保行政权力向社会回归的关键。
出处
《行政论坛》
2007年第1期29-31,共3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