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将安全评价应用到安全生产领域,首先是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中实行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把安全预评价作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基本程序。经过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实践与酝酿,我国2002年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2004年出台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正式将安全评价纳入法律、法规。到2005年底,国家共批准安全评价机构470余家,12000多人通过了考试获得了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累计完成评价项目30多万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出处
《安全与健康》
2007年第1期40-41,共2页
Safety &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