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民待遇原则是WTO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一国给予外国人在投资、贸易等方面享有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这使得内资、外资经济主体可以在一国平等、和谐地参与竞争。为了保障外资企业的顺利发展,我国也实施了国民待遇制度,但有悖平等竞争原则的“超国民待遇”和“次国民待遇”现象也随之产生。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内资经济与外资经济的和谐、良性发展,必须解决好目前存在的“超国民待遇”、“次国民待遇”问题,以国民待遇制度为中心促进内资、外资企业在法律待遇上的统一。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7年第1期148-150,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