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共同治理背景下研究和谐新农村建设中的体制外农村民间组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体制外农村民间组织的特征和运作模式,指出:体制外农村民间组织有相当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提供准公共服务、表达农民利益和让成员有归属感三方面。同时,文章分析了体制外农村民间组织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的消极影响,并提出在构建和谐新农村的进程中,规范与引导体制外农村民间组织的措施,即完善体制外农村民间组织的管理,规范并引导体制外农村民间组织向平等利益集团发展。为此,政府必须提高制度创新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和学习能力,以有效回应农村民间组织,促进和谐农村的构建。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64-66,共3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200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5XZZ00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西部地方政府责任研究>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