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由民政部提出社区建设的概念。社区建设的根本问题是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其中建设一支专职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对推进社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社区工作者绩效评估主体的建构上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如何科学合理的确定其主体构成和权重,以完善社区工作者绩效评估体系,进而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6期236-237,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