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目前的农地产权制度设计中,农村承包土地同时履行着生产资料职能和社会保障职能。这导致了两者的内在冲突,同时产生了一系列负面效应。目前承包土地本身已经不适合继续承担农民社会保障的任务。正确的选择是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完全物权化,解除承包土地的流转限制。同时,在农村建立基金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5期87-90,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基金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研究>(B200502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