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公”称谓始见于东汉末年历史记录,以《三国志》及裴松之注所引史籍最为集中。就现有资料看,早期“主公”称谓又仅见于《蜀书》及裴注。而《三国志》所见“主公”称谓似乎仅用以指代刘备一人。刘备部属相互言谈称刘备为“主公”,与刘备对话时也往往当面直称“主公”。通过这一现象,有助于理解刘备集团中君臣“相契”的情形。“主公”与“公”之称谓,其意义其实是十分接近的。后世“主公”称谓的使用渐次增多。《三国演义》中“主公”称谓使用频率甚高,指代对象先后凡25人。被尊称为“主公”者,在刘备集团中竟有关羽。《三国演义》中可见“主公”和“主人”对应的例证,而刘备夫人被赵云称作“主母”,也是反映社会称谓体现复杂社会关系的现象。
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93-97,共5页
Journal of Tsinghua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