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经十数年之准备工作,新企业破产法最终于2006年8月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在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规范市场主体的基础性法律,破产法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制定与修改均对社会具有重大影响。此次审议通过的新企业破产法注重对国外经验的借鉴,并使之与我国国情密切结合,故多有突破与创新之处;而要使破产法真正发挥作用,则更有赖于将来诸多配套工作之完成。本期笔谈特约请专家学者聚焦此次立法中的若干重大问题,并期待社会各界将这一探讨推向深入。
出处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6年第6期125-128,共4页
Journal of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