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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务员身份争议的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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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权利救济作出了更加详细和可操作的规定,但是对涉及公务员的处分、录用、辞退、降职、考核、免职、辞职等而发生的身份争议,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文章从行政法理论、基本人权保障和国际惯例等几个方面论述公务员身份争议的可诉性。
作者 张居盛
机构地区 西昌学院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11-12,共2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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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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