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代议民主制度的发展演进中,关于代表身份的理论,形成了“选民代表说、自主代表说和全民代表说”等不同的学说。代表身份理论的歧异,导致代表在代议过程中无所适从、不知所措。上述尴尬局面的产生,源于对代表身份片面、静态的理解和规范。事实上,在代议过程中,代表的身份取向并不是单一和固定不变的,而是三种身份动态地统一于代议全过程。人大代表只有全面、动态地(辩证地)理解自己的身份取向,且在代议过程中相应地转换自己的身份,才能消解以上困境,从而实现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实现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少数利益与多数利益的整合与平衡。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2006年第10期26-29,共4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