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子》哲学以“自然”、“无为”为核心观念而展开的思想体系根本上属于政治哲学。形而上之“道”下贯、落实于社会政治领域而为政治之最高原则,而道之“自然”亦最终指向被统治者民。由于“自然”乃自本、自根、自主、自成、自由之义,深蕴主体性思想的义理,故民“自然”的观点其实确立起人民乃政治主体即民主之政治原则。“无为”则指向统治者君,为其从政、执政之道德准则。君“无为”乃民“自然”的逻辑必然要求。“无为”之治本质上乃民意政治,其中蕴涵着权力制约的精神。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9期57-61,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