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5条限制了四类特殊公民的平等就业权。从权利限制的依据看,它由行政法规作出,违背“非法律不得限制”的法律保留原则;从权利限制的本质看,它属于“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构成对平等原则的违反;从权利限制的程度看,需要采用比例原则的视角,均衡成本与利益,采用更小限制的其他手段。该条款对平等就业权的不当限制,根源在于其违背了不当联结禁止原则。修改这一条款,也体现出宪法上宽容原则的要求。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9期117-124,共8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