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进一步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顾名思义“最严格”就意味着最强硬、最严厉。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归根结底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所决定的,也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另外也与近年来土地腐败案发比例一直高居不下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据国土资源部执法局2003年统计,仅2002年全国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1万多件,涉及土地面积2万多公顷,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452人,党纪处分771人,刑事处罚168人。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06年第5期34-35,共2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