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农村建设要求构建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乡村治理模式,这需要在现有基础之上对乡村治理模式进行重构。制度变迁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乡村治理模式的建构也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对乡村治理模式的变革与重建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必须是建立在对现有治理结构合理继承的基础之上。这种重构的乡村治理模式可称之为“内生性博弈”模式。在该模式下,乡村治理不是由某一个公共权威主体所垄断,治理规则不是由权威机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定,而是在农村已有规则上自发演进形成。乡村治理结构在多个利益主体的博弈下达到纳什均衡状态。
出处
《天府新论》
2006年第4期99-10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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