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前世通公司CEO埃贝斯法庭审理为例,分析了CEO的信息权力和信息优势、CEO掌握的私人信息、私人信息与对外披露信息的反差等,形成了三点推论:CEO会计责任认定中的“知情推定”和“不可宽恕”;CEO的托管责任决定了他的会计责任;CEO理性判断与审慎披露的责任。上述推论对我国会计审计立法、对企业会计舞弊中有关责任人,尤其是公司高管会计责任的追究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出处
《审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47-51,共5页
Auditing Research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产权保护导向的会计控制研究"(70532003)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