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课程决策权集中在国家行政部门和专家学者身上,课程的实施主要是靠由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来推行,教师只是课程的实施者,校长只是课程实施的管理者,区教师进修学院的教研员们只是课程如何实施的研究者。自1999年以来的二期课改提出实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校本课程),实际上到目前为止,所谓的校本课程只是对国家课程统一管理的不足的弥补。现在提出的发展校本课程,将学校课程中的一小部分的决策权赋予学校的校长和教师,这个变革改变了以往学校、校长、教师被置于课程决策过程之外而造成的课程的制定、设计、决策与课程的实施割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