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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取消少年犯死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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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3月1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微弱多数通过决议,裁定对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犯人实施死刑违宪,因此决定取消对这类犯罪人的死刑。
出处 《天津检察》 2006年第1期67-67,共1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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