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分税制条件下,税收征管总体架构的选择主要是中央和地方之间“分税分征”与“分税不分征”以及同一系统内部“按行政区划”与“按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两大类型之间的博弈。从国家政权的结构形式进行国际比较分析看,“分税分征”且“按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是联邦制国家税收征管总体架构的最优选择;“分税不分征”并“按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则是单一制国家的最优选择。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9期50-53,共4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