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身体检查是测试"刑事诉讼法作为应用宪法"最佳的"试金石"之一。它一方面是犯罪证据的调查手段 ,另一方面也构成对被检查人基本权利 (如隐私权、身体不受侵犯权、反对自证其罪特权等 )侵犯的强制措施。立法应当将证人纳入身体检查的范围 ;具体规定身体检查的启动条件 ;区分非侵入性身体检查和侵入性身体检查 ,原则上禁止对被害人、证人实施侵入性身体检查 ;并构建侵入性身体检查的司法审查制度 ;赋予被检查人各种诉讼权利 ;完善刑事身体检查的执行规范以及对违法身体检查的制裁措施的规定。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2005年第2期77-87,共11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