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WTO主张各成员实行贸易自由化,并对贸易自由化的风险相应地制定了诸项协议或条款加以防范,允许其成员建立自己的符合WTO规范的保障机制。在GATT生效以来的40多年的历史中,保障措施一直未被各缔约方认真严格地履行。乌拉圭回合将保障措施列为谈判的议题,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以GATT第19条为基础和以《保障措施协定》为主要标志的保障措施制度。中国即将加入WTO,此时应全面深入地探讨WTO有关协议中的一系列保障条款,适当加以运用,并制订我国的保障措施法律制度,以保护我国相关产业。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第3期41-45,共5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