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议行合一”的含义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把它理解为代议机关与行政机关合二为一,另一种是把它理解为国家权力的集中统一性和代议机关权力的至高性。从我国政权组织形式的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在“议行合一”的第一种含义上来讨论问题已经没有意义。“议行合一”说争论的实质问题是,我们是否应该继续坚持我们多年来一直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中国特有的历史条件的产物,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作出的理性选择的结果。我国现阶段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存在着不少弊端,又有其显著的长处。因此,我们既要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又要在改革中保持并发扬我们的政治制度的优势。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14-20,共7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