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对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 ,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相应的核准程序。本文对该程序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分析 ,对最高人民法院就该程序所作的司法解释进行了评析 。
出处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9期125-127,共3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