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增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该措施在与司法实践磨合的两年内,对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深挖犯罪事实、保证侦查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法律条文本身的简单粗疏及办案人员司法认知差异,该措施在适用过程中出现许多新问题。本文以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实务为视角,从办案实践中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惑出发,探讨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法律适用的具体条件,以期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8期9-18,共10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