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芦笙是我国南方少数民族喜爱的一种乐器。但芦笙与一般的乐器又有所不同,它不单纯是一种消遣工具,而是民族成员用以沟通或表达情感、沟通或协调群体成员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的关系。芦笙较早见载于唐人杜佑之巨著《通典》卷一百四十四“乐四·匏七”中:“于荆、梁之南,尚仍古制:南蛮笙、则是匏,其声甚劣。”杜佑曾于建中年间(公元780~784年)出任岭南节度使。这里提到的“声甚劣”虽然包含有一种对芦笙的贬意,但它却说明了芦笙至少在唐代就已经盛行。自唐代以来,芦笙经历了若干个朝代,非但没有衰退埋没,反而愈益得到人民的喜爱而不断发展,而若干个朝代的有关学者专家亦不间断地从形式到内容(包括地理分布)对芦笙作了大量的考察研究。这里试根据现存有关资料,对前人对芦笙的考察记载粗略地加以综述,以供有关专家参考。
出处
《贵州文史丛刊》
1991年第1期145-147,118,共4页
GUIZHOU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