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将推出外贸反倾销措施为应付外国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我国将采取5项措施:一、加紧制定反倾销法。由外经贸部发布的"反倾销案件的应诉规定"作为反倾销工作的准则,指定外经贸部条法局为主管部门,应诉不力的出口企业将受到严肃处理。二、加强进出口商会的地位作用。商会负责组织直辖市反倾销的应诉工作,同时还有多项其他必要的权力。三、对敏感的出口商品加强管理和控制。将通过出口配额指标、征收出口关税、实施临时主动配额等措施,对某些出口产品实行数量限制。四、设立反倾销应诉基金。为避免某些出口企业不愿承担应诉费用,导致应诉不力或拒不应诉,指定海关对出口产品按统一的比例收取费用,设立专项基金,以备应诉之用。
出处
《中国招标》
1995年第5期20-20,共1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