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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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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间接民主指的是公民通过由自己的同意所选举出来的代表来负责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务。所以,间接民主常常又被称为代议(制)民主,即人民通过其代表来进行统治,而不是直接进行统治。在间接民主下,主人与主事是分离的,用英国自由主义哲学家穆勒的话说,人民应该是主人,但他们必须聘用比他们更能干的仆人。由于人民并不亲自主事,所以间接民主要求有一整套的监督机构来对人民的代表及由此产生的政府进行监督和防范,以免仆人滥用权力变成主人。间接选举并不等同于间接民主。
作者 刘军宁
出处 《北京观察》 1998年第10期36-36,共1页 Beijing Ob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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