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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及其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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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保持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及遭遇灾难等情况下,由政府、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其包含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优抚安置等内容,体现了法律规范性、普遍性、互济性与社会性等特征。
作者 陈风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福建法学》 2001年第2期20-22,共3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法)让-雅克·迪贝卢(Jean-Jacques,Dupeyroux),(法)爱克扎维尔·普列多(Xavier,Pretot)著,蒋将元译..社会保障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237.
  • 2李珍著..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发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246.
  • 3(美)A.H.罗伯逊(A.HaeworthRobertson)著,金勇进等.美国的社会保障[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被引量:1
  • 4郭崇德主编..社会保障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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