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核定不同院校的绩效工资总额,确定不同员工的绩效工资水平,是公办高职院校实施绩效工资必须面对的问题。实施绩效工资后,人事代理人员去向、师资队伍建设、科研水平提高等矛盾,也将困扰公办高职院校的发展。在解决公办高职院校绩效工资的问题中,公办高职院校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是核定其绩效工资总额的基础;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是保证绩效工资激励性的关键。同时,人事代理人员的分流方案和学校持续发展对公办高职院校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出处
《当代职业教育》
2010年第11期41-44,共4页
Contemporary Vocation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