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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拈连”的发展及分类——兼谈“拈连”、“仿拟”、“顾名思义”的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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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拈连”这个辞格从定义到分类众说纷纭,确有讨论的必要。 陈望道先生对“拈连”下的定义:“甲乙两项说话连说时,趁便就用甲项说话所可适用的词来表现乙项观念的,名叫拈连词。”(见《修辞学发凡》114页)他举出例证:(1)红烛啊! 既制了,便烧着! 烧吧!烧吧! 烧破世人的梦, 烧沸世人的血—— 也救出他们的灵魂, 也捣破他们的监狱! (闻一多《红烛》) 张弓先生在《现代汉语修辞学》中把“拈连”改名为“连物”,他指出“连物式是甲乙两类事物连起来叙说的时候,把适用于甲事物的动词连带地应用于乙事物方面,这样就能反映深切殷厚的情意,就能显出特殊的形象力。甲类事物往往是具体的。
作者 邸巨
出处 《汉语学习》 1986年第1期28-31,共4页 Chinese Language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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