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实践中一个极为重要且复杂的问题,人民法院处理一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往往要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具有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特点。由于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此问题的规定比较原则,前后只有两个条文,使得本身复杂的这一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更加复杂化。如何正确认识并力求解决存在的问题,不仅是司法实践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立法的需要。本文拟就这一方面谈点看法。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80-83,共4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