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预防犯罪工作中,通过控制犯罪条件来预防犯罪,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犯罪现象,但能起到阻断和防止犯罪发生的作用,不失为对犯罪进行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一、犯罪条件的一般特性 1.客观性。犯罪条件是客观存在的,有犯罪就需要有犯罪的条件。犯罪分子只能利用已经存在的条件来进行犯罪活动,可以利用、借用、加工,但不能随心所欲地制造它。犯罪条件的客观性不但对于犯罪主体外的即客观的犯罪条件是如此,即使是犯罪主体的主观条件也如此。固然,主观条件是犯罪分子主观具有的。但对于犯罪活动而言。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17-18,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