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用"最初写作,左边的像桶的本体,右边的像桶的把手,合在一起本像桶形(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三六○页),应是甬即桶之象形本字。其本义当指桶。后来用作动词,为施用之义,应是本义之引申。殷商甲骨文的"用"基本上用作动词,如"丁酉卜,贞,今日用五祖丁"(《甲骨文合集》一八七八正)、"翌于亥用五牛于丁"(《合集》一九八七),为杀牲之义;又如"其用兹卜"(《合集》三○四三九)、"庚戌卜,王曰贞,其爵用"(《合集》二四五○六),为使用、可用、采用之义,似是施用义之进一步引申。到了周代金文,"用"的使用频率增高。
出处
《语言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144-154,共11页
Studies in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