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房屋所有人之外的某些民事主体,在所有人出卖房屋时,基于与所有人针对其出卖之房屋已形成的法定利害关系而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按照我国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优先购买权有以下三种情况:(1)房屋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2)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3)共同共有房屋分割后原共有人之一对与其分割所得房屋相关联的其他原共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在司法实践中,有关优先购买权的争议不仅见诸于大量的房屋买卖纠纷之中,而且还常常见于房屋租赁纠纷、搬迁纠纷、相邻纠纷之中,成为正确处理这类案件症结之所在。有关法律规定的缺陷,理论研究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