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该法于同日以国家主席令的方式公布。第二天,本刊编辑部和北京大学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联合召开了行政诉讼法座谈会,到会的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民族学院等大专院校的教授、学者,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民法院的有关员责同志。参加会议的还有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法学》杂志的有关同志和有关大专院校的青年教师及研究生,共五十多人。座谈会发言踊跃、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讨论。现将蒋朝阳同志整理的座谈会部分发言发表如下,以飨读者。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37-40,共4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