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汉代所见各种名称的民间乐舞百戏艺人 在汉代文献中较常见的民间乐舞百戏艺人名称有倡、俳、优、象人等。 《说文》:“倡,乐人也”,意指表演歌舞音乐的艺人。这是汉代人对“倡”的解释,先秦仅含倡和或唱歌,并不指艺人。如《诗经》和《礼记》之“倡”皆指倡和;《韩非子·外储上》的“讴癸倡”指唱歌。所以,以“倡”代表艺人自汉代始。 先秦时代,职业的乐舞表演艺人以女性为主,故多称“女乐”。如《左传》襄公十一年载郑人赂晋侯,以“歌钟二肆、及其鎛磬,女乐二八。”乐舞表演伎艺又是战国时期赵。
出处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2期76-84,共9页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